在雅加达,PT Raden Reza Adi就Denza名称的使用起诉BYD及其多家印尼经销商,索赔9.5158万亿印尼盾,约合9.5万亿印尼盾。案件于2026年9月8日在雅加达中区地方法院登记,案号为101/Pdt.Sus-HKI/Merek/2026/PN Niaga Jkt.Pst。被告预计于2027年2月23日收到传唤。
原告称,其拥有注册号为IDM001176306的DENZA商标在印尼的独家权利,适用于第12类商品,包括车辆及相关零部件。原告指称,被告未经许可使用该商标并从中获得商业利益,造成其物质损失。诉讼列出七名被告,包括BYD Company Limited、PT BYD Motor Indonesia、PT BYD Auto Indonesia以及四家经销商公司。
原告要求被告停止在印尼进口、生产、组装、分销、销售和推广使用DENZA名称的车辆,并撤回已经进入市场的相关产品;这些均为诉讼请求,并非法院裁决。报道刊出时,BYD尚未回复媒体的置评请求。报道还提到,BYD近期将该品牌在印尼的名称由Denza改为Danza,并称此举体现了公司长期发展当地高端出行市场的承诺。
